关于强化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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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


关于强化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广州市政府


规定
为提高我市产品、运输、工程及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质量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质量包括产品质量、运输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质量是效益的基础和素质的反映,关系到广州的地位、信誉、形象和前途。“质量第一”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各级领导要把质量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并把质量意识和质量管
理作为选拨、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后,凡质量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不佳的人员不能当企业厂长(经理)。
二、依靠技术进步,抓好质量改进工作,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需要为目标,制订质量赶超计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不断提高产品适用性,发展新产品、新品种、新花色。在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中,质量控制手段和“软件”要同步配套,突
出抓好产品上档次、上水平、上等级。对企业产品创优、采用国际标准、开展质量认证等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有关质量措施的经费,要列入各级技术进步计划,给予扶持、鼓励,并列入国家技术进步规划。
三、强化以质量为中心的经营管理,走投入少、产出多、经济效益高的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项专业管理,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强化系统管理,实现企业整体优化,要按国家标准GB/T103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要求,理顺质量职能,建立质量体
系,不断完善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职工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等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降低不良产品损失活动,向质量、向管理要效益;要重视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逐步培养并形成“质
量优先”的企业文化和群体意识,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加快企业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
四、加强企业的质量检验和质量监督工作。正厂长(经理)要亲自抓质量并直接领导质量检验部门,要保证质量检验部门能独立地、公正地行使质量检验和监督质量职能。企业产品出厂检验把关由质检机构统一管理,不得下放到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厂或车间;企业质检人员的奖金分配
要享受生产第一线职工的待遇,并不得与质量考核指标挂钩;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检验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提职提薪等方面与其他科技人员同等待遇,并适当给予鼓励;企业质检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区(县)工业部门要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质管人员,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管理。区(县)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检验机构,配备适应生产要求和产品出厂检验需要的计量、检测设施和人员。抓好职工培训和教育,提高生产过程的质量预防和监控能力,严格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


五、改进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加强对联营点的管理。企业要把产品售后服务作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严格履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义务,逐步做到“三保”(保证提供优质产品、优质零配件、优质服务);要认真处理用户来信,改善对维修服务网点的管理,采用必要
的手段,提高人员的素质,搞好为用户服务;要加强对联营点和重要外协点的质量管理,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签订明确的定点合同或协议,并监督、指导建立质量体系;优质产品扩点联营,应报主管局(总公司)质量部门审核,国优产品还须报市经委技术局备案;对因扩点联营而损害优质
产品声誉,甚至丧失优质产品称号的,由主管部门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六、交通、运输、商业、服务、外贸、建筑、邮电等行业,要大力抓好质量工作,努力提高质量。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创优质工程和一次成优活动;交通运输企业要开展全优服务和安全、保障、降低货损的活动;商业企业要开展用户满意活动,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柜台,并主动配合工
业部门,对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质量齐抓共管;要明确承担质量责任,降低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落实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改进质量。市及各企业主管部门对在质量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厂长(经理)、先进质量工作者和优秀检质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八、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都要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计划、财政、税务、物价、金融、科技、工商、标准计量、物资及能源供应等部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要使自己的业务工作和制订的政策、措施等,体现“质量第一”的要求和扶优限
劣的精神,鼓励企业发展品种、改进质量,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市质量管理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业经济协会、企业管理协会等团体也要把质量管理工作作为自己的一项工作内容,共同搞好我市质量管理工作。
九、强化质量监督,严格实施质量否决权。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工业企业实行质量否决权的暂行规定》(穗府〔1988〕3号),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制订有关质量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要强化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凡企业产品被市以上主管
部门监督抽查认定为不合格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视不同情节,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第一次抽查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点名通报,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企业使用优质产品标志,并扣发厂级领导奖金,直至复查合格为止。对扣发的奖金款项,上交企业主管局(总公司),作为质量基金使用。
(二)企业在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或一年内产品有两次抽查不合格的,应责令停产整顿,取消全厂职工奖金,厂级领导下降一级工资,直至复查合格为止。对情节严重的,可由主管部门取消企业年评先资格,取消已获得的质量管理奖及企业等级称号,直至对厂长(经理)免职等
处理。
十、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社会质量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等有关质量管理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商
品的监督管理,坚决禁止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和经销,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99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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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的决定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的决定
 
2005-12-02


为全面推进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努力提高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使林业科技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我国生态建设状况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以后林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加强科技自主创新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1.我国林业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通过实施科教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林业科技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科研工作在一系列重大科技计划的带动下,经过广大科技人员的刻苦攻关和锐意创新,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成果,有效地解决了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推广工作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直接面向基层单位、广大林农和林业企业,大力推广应用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为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林业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骨架,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林业标准体系框架;以“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为代表的林业软科学研究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为国家林业发展战略的确立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植物新品种保护、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森林认证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为我国林业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加强自主创新是新时期林业发展对科技工作的迫切要求。加快林业发展,巩固并扩大生态建设成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对林业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打好相持阶段生态建设攻坚战,必须使整个林业工作的基点牢牢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自主创新的基础之上。但是,目前我国林业科技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适应林业加快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创新能力薄弱,技术储备不足,核心技术缺乏竞争力;科技成果转化率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较低;科技资源分散,配置严重重复,利用效率不高,资源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科技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优秀拔尖人才尤其是中青年科技帅才、将才偏少;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条件能力建设滞后;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科技工作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等。尤其是在林业投资大幅度增加、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的情况下,科技储备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林业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努力提高林业科技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林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3.今后5年—15年林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相持阶段林业发展对科技的迫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首要推动力量,走中国特色林业自主创新之路,加快建设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林业科技整体水平,推动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为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4.林业科技发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依靠科技进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林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林业建设水平的中心环节。
(2)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对行业具有带动性的关键技术和前沿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3)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4)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拉动相结合,推动企业成为林业技术创新的主体。
(5)坚持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优化林业科技资源配置。
5.林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
根据我国现阶段林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求,林业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强化创新,重点突破,优化配置,支撑发展。
强化创新就是要加强林业科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提升林业科技自身发展水平和行业核心竞争力。
重点突破就是要集中力量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领域尽快取得突破,加速林业跨越式发展进程。
优化配置就是要围绕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促进林业科技力量的合理布局与资源共享。
支撑发展就是要使科学技术真正成为引领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主导力量,为夺取相持阶段林业生态建设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6.林业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符合林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和基本满足林业发展需求的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部分研究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
到2020年,建立起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研究领域跨入世界先进行列,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三、全面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六项林业科学技术工程
7.加强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林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按照科学布局、优化配置、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指导思想,尽快建立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集聚优势研究群体和优势学科,形成一批国家林业科学中心,带动林业科技整体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采取灵活有效的机制整合区域科技力量,形成一批国家林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提高区域林业科技的发展水平;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研究台站、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库、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基础设施水平和利用效率。
8.实施六项林业科技工程,提升林业科技整体水平。围绕生物技术与良种培育、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资源高效利用等林业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集中力量组织实施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林业生物技术与良种培育、森林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业生物产业发展、数字林业、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六项林业科学技术工程,以此为载体,选择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有带动性、标志性、突破性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跨部门、跨学科、跨地域的科技协作与攻关,尽快突破长期制约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特别是力争在林业生物技术、生物质能源、新材料技术等科学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提升林业科技整体水平。积极鼓励自由探索,支持专家在林业重大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前沿开展研究工作。
9.增强林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夯实林业技术储备基础。充分发挥中央、省级林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在人才、信息、仪器设备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其成为林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主战场,逐步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或区域科技创新基地,增强林业技术储备。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及农业、水利、气象、环保等行业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10.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林业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发展各类林业科技中介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建设各类研究开发机构或组建各种形式的战略技术联盟,切实增加科技投入,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和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尽快在关键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机制,增强企业的技术集成与产业化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提高林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力度,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1.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全面提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遴选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到林业生产第一线进行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努力提高林业生产建设的科技含量。林业重点工程实行技术目标制、技术责任制和技术考核制,真正做到工程建设与技术推广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同步验收。加强林业科技示范区、示范点、示范基地建设,通过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有效整合,强化技术的优势集成和组装配套,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林业科技显示度。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广大科技人员深入林业生产第一线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12.加强林业高新技术开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围绕国家目标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在林木(包括竹藤花卉)种质创新与资源培育、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新材料、林业绿色化学品、森林生物制药与生物制剂、林业信息技术和高技术装备等方面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业和名牌产品,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集中优势创建一批富有活力的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林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促进林业产业的合理布局,形成一批以林木新品种与种苗培育为基础,技术创新为动力,精深加工为先导的林业生物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实现林业高技术产业聚集效应和区域经济规模效益。
13.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建立和完善新型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市(县)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示范基地。乡镇林业工作站要强化科技推广职能,配备专职技术推广人员。扶持发展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专业服务组织。调动林业科研院所、企业、各类院校和各级学会、协会参与科技推广的积极性,形成中央、地方与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专业性队伍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的新型林业科技推广网络。
五、加强林业标准及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和林产品的质量安全
14.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保障林业建设质量。积极推进标准战略,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产品标准制修订步伐,建立健全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的,覆盖林业各个专业领域的林业标准体系。实行分类指导,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共同开展林业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工作。强化林业标准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林业标准化示范县(区、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真正做到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5.加强林业质量监督与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林业质量监督体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立健全林业质量监督与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林业质量检验检测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监督与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林业生态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实施林产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大对林产品、林木种苗、花卉和森林食品,特别是涉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林产品质量的监督力度。强化外来有害生物检验检疫,推行质量标志管理,确保生态安全和林产品质量安全。
六、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林业分类经营要求的林业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6.继续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林业科研机构分类改革,针对不同类型分别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经改革后确认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和运行的林业科研机构,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机制为重点,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成具有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与创新基地。对于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开发类科研机构,推动其向科技型企业转制,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市场机制进行管理和运行。林业科技中介机构要积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逐步形成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制度健全、竞争有序、诚信经营和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7.明确分工,加强协作,优化林业科技资源的配置。国家级林业科研单位以林业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为主,围绕国家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努力提升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增强科技核心竞争力;区域性和省级林业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林业科技问题,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研究发展中心;地(市)县级林业科技机构,以技术推广为主,主要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和人员结构及布局,实现林业科技资源在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产业化三个层面上的有效配置和综合集成。积极鼓励、引导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协调一致、分工协作和利益共享的机制。
18.以人为本,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完善全员聘用制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和人才合理流动机制。继续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真正做到按岗位定酬、按业绩定酬,实现关键岗位高收入、一流业绩一流收入,切实建立起有利于促进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刻苦攻关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科技成果入股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重奖。改革和完善科技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的工作对象和科技活动,建立相应的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和评价监督机制,营造自由探索、平等理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实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踏实严谨、守法诚信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鼓励和约束林业科技人员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
19.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和开展技术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科研单位要在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大力倡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生产第一线去,带头创办、联办科技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活动,并为他们创新创业提供宽松环境和必要条件。允许科技人员在带动、帮助林业生产单位和林农富裕起来的同时,从中得到合法的经济报酬。
20.加强林业科技计划管理,提高林业科技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林业科技项目立项制度和管理机制,更好地解决林业生产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完善项目合同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鼓励和倡导林业科研、推广单位与生产单位及企业的联合,支持多元主体共同承担林业科技项目,加快成果转化,提高科技贡献率。逐步推行林业科技项目招投标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提高林业科技工作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专利战略,提高项目研究的起点,切实避免低水平重复。
七、加大林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设高素质林业科技队伍
21.加大优秀拔尖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自主创新的人才队伍。设立林业科技人才专项基金,组织实施“312”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即:到2020年,培养和吸引3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科技新秀,培养和稳定20000名左右基层技术骨干。通过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大项目(课题)的实施以及国内外进修、培训等多种有力措施,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帅才和将才,特别是两院院士及世界林业学科前沿领域的领军人物、战略科学家。切实加强基层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使其在林业建设第一线充分发挥作用。高度重视林业科技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提高青年科技人员在林业科技项目组的比例。
22.完善林业科技人才使用和引进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项目、经费、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吸引、留住和用好优秀林业科技人才。不断完善各类人才的评价和使用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为各类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特别是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快速成长创造条件。建立协调机制,疏通各类人才之间的流动渠道,鼓励东、中、西部林业人才的对口交流,有效缓解西部地区人才短缺问题。
八、进一步扩大林业科技对外开放,积极推进林业科技与国际接轨
23.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林业科技国际竞争力。继续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不断拓宽我国林业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领域和渠道。鼓励参与全球及区域性的深度科技合作,强化与世界知名林业科研机构、大学、跨国公司的合作,密切跟踪国际林业科技前沿,在积极引进并消化吸收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强化自主创新,扩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提升我国林业科技的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积极鼓励并支持科学家进入国际组织和科研机构中任职。
24.建立和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森林认证、林业生物安全管理等技术体系,积极推进林业科技与国际接轨。建立健全国家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机构、代理机构和信息网络,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技术检测水平。积极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指标体系研究,尽快建立符合国情林情、与国际接轨的森林认证体系。建立严格的林业外来物种引进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使林业生物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九、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加林业科技投入
25.增加林业科技经费总投入,保障林业科技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林业科技经费投入增幅高于同期林业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并优先安排。建立林业科技经费核查制度,对没有按一定幅度增加科技经费的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资金和项目上对其进行调控。地方林业部门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林业科技项目的,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在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过程中要将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对没有落实合同要求配套经费、弄虚作假、缺乏信誉的林业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暂停其申请新的林业科技项目的资格。
26.落实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专项经费,促进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在林业重点工程中安排不少于3%的经费用于科技支撑的措施,持续稳定地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支持,确保科技支撑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在积极争取投资的同时,各级林业科技、计划、生产、工程管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落实“慎用钱”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强化项目管理和会计监督,确保科技支撑经费安全、有效、规范运行,真正发挥应有的投资效应。
27.实施激励和扶持政策,建立多元化林业科技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投融资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作用,运用补助、贴息等优惠政策和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科技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林业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资金用于林业科技工作。林业企业要从提高核心技术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年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最终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银行贷款、企事业单位自筹、风险投资、合作研究开发和国际资助等在内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林业科技投融资体系,多渠道增加林业科技经费。要完善林业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林业科技资金部分有偿使用机制,提高林业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十、加强对林业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措施
28.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林业科技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新时期科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林业科技工作的领导,把科技兴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纳入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科技兴林战略。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实行林业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科技兴林工作列入林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科技管理部门建设,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精干管理人员。
29.建立林业重大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建立和完善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组织。坚持林业重大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依靠各方面的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按科学规律办事,提高决策水平。
30.强化林业科技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各级林业科技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推动管理创新,促进林业科技创新要素和其他社会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为促进林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提高林业科技整体水平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利条件。要加强宣传,主动协调,主动服务,集成各方资源,壮大林业科技实力,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具有地方特点的技术创新机制。注重林业行业科技活动信息的采集、数据积累和共享,提高林业科技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林业科技管理行业考评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林业科技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教兴林战略,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勇攀林业科学技术高峰,努力提高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山川秀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印发《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有关省(区、市)农业(农牧)厅(局、委)、农机局(办)、农垦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5年、2006年和2008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发展保护性耕作、编制实施相关建设规划提出的要求,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doc
附件:

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

保护性耕作是国内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技术内容之一。保护性耕作作为一项通过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和秸秆留茬覆盖还田、控制土壤风蚀水蚀和沙尘污染、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节水能力以及节能降耗和节本增效的先进农业耕作技术,已在全球70多个国家推广应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等国的应用面积已占本国耕地面积的40%—70%。经过多年试验示范,截至2007年底,我国保护性耕作应用面积已达3000多万亩。实践证明,保护性耕作是一项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当前与长远利益兼顾、利国利民的革命性农耕措施。积极发展保护性耕作是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护性耕作技术试验研究的深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适应我国国情的技术模式,研制开发了一批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初步形成了推广保护性耕作的运行机制,示范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一熟区已基本具备推广条件,一年两熟区也已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种植模式复杂多样,配套机具更新难度较大,农民认知程度较低,技术支撑服务能力不足等,导致我国保护性耕作普及速度较慢。目前,应用面积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5%。
对传统耕作制度进行变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技术、经济、社会等多方面条件的支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制定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在更大范围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和试验示范,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和建设保障体系,对促进我国保护性耕作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将我国北方15个省(区、市)和苏北、皖北地区划分为东北平原垄作、东北西部风沙干旱、西北黄土高原、西北绿洲农业、华北长城沿线、黄淮海两茬平作等六个保护性耕作类型区,以县(农场)为项目单元,建设600个保护性耕作工程区(共2000万亩)。通过项目建设与辐射带动,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约1.7亿亩;建设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技术中心1个。同时提出了涉及部门协作、项目管理、农艺措施、科技支撑、社会化服务、培训宣传等一系列保障措施。通过规划的实施,加快保护性耕作普及应用步伐。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保护性耕作的起源与发展
保护性耕作是人们遭遇严重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的惨痛教训之后,逐渐研究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土壤耕作模式。20世纪20~30年代,美国利用大型机械大面积、多频次翻耕农田,由于气候持续干旱,土地沙化严重,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黑风暴”。1931年从美国西部干旱地区刮起的黑风暴横扫美国大平原,厚达 5~30厘米的表土被吹走,30多万公顷农田被毁;1935年的第二次“黑风暴”横扫美国2/3国土,3亿多吨表土被卷进大西洋,毁掉耕地300万公顷,当年全美冬小麦减产510万吨,南部各州1/4多的人口迁移。1935年美国成立了土壤保持局,组织土壤、农学、农机等领域专家,开始研究改良传统翻耕耕作方法,研制深松铲、凿式犁等不翻土的农机具,推广少耕、免耕和种植覆盖作物等保护性耕作技术。50~70年代,许多地区的研究应用证实了保护性耕作对减少土壤侵蚀有显著效果,但也出现因技术应用不当导致作物减产的现象,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较慢。80年代以来,随着耕作机械改进、除草剂的商业化生产以及作物种植结构调整,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步伐加快,目前美国有近60%的耕地实行各种类型的保护性耕作,其中采用作物残茬覆盖耕作方式的占53%,采用免耕方式的占44%。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前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纷纷学习美国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半干旱地区广泛推广应用。其中澳大利亚从80年代开始大规模示范推广覆盖耕作(深松、表土耕作、机械除草)、少耕(深松、表土耕作、化学除草)、免耕(免耕、化学除草)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全面取消了铧式犁翻耕的作业方式,目前北澳90%~95%的农田、南澳80%的农田、西澳60%~65%的农田实行了保护性耕作。加拿大从60年代开始引进保护性耕作技术,80年代开始大规模推广,目前已有80%的农田采用了高留茬、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以巴西、阿根廷为代表的南美洲保护性耕作应用面积也超过70%,主要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欧洲保护性耕作应用面积也达到14%以上,主要是为了减少土壤水蚀,降低生产成本。2001年10月初,FAO与欧洲保护性农业联合会在西班牙召开了第一届世界保护性农业大会,提出全面推进保护性耕作发展的倡议。目前,保护性耕作在北美、南美、澳洲、欧洲、非洲、亚洲推广应用总面积达到了25.35亿亩,显示出良好的生态经济效果和发展前景。
二、我国保护性耕作发展现状与趋势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引进和试验示范少免耕、深松、秸秆覆盖等单项保护性耕作技术,但受技术、机具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这些技术只在部分地区进行小规模的示范试验,推广应用面积不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进步,保护性耕作研究与示范工作发展速度加快。在西北旱区,以少免耕播种和地表覆盖为主体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在华北灌溉两熟区,小麦秸秆还田及夏玉米免耕覆盖耕作技术得到了大力发展;在东北一熟旱作区,玉米垄作少耕及留茬覆盖耕作技术开始一定规模的示范应用;在南方稻麦两熟及双季稻区,也开展了以免耕覆盖轻型栽培为主要形式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工作。进入21世纪,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2002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投入3000万元,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保护性耕作示范应用力度,通过技术培训、宣传咨询、作业补贴与样机购置等形式,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截至2007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7亿元,加上地方投入,保护性耕作技术已在我国北方15个省(区、市)的501个县份设点示范,实施面积3000多万亩,涉及400多万农户。
从近5年的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看,尽管仍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实施成效还是很明显的,得到了项目区农民认同和当地政府重视。其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1)减轻农田水土侵蚀。通过农田免耕和秸秆覆盖有效控制了农田水土流失,并起到抑制农田扬尘作用。(2)提高农田蓄水保墒能力。免耕覆盖改善了土壤孔隙分布,可以有效地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和增加土壤蓄水量。(3)提升农田耕层土壤肥力。秸秆还田及减少动土次数能够提高表层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4)省工、省时、节本增效。通过减少土壤耕作次数和复式作业,减少机械动力和燃油消耗成本,降低农民劳动强度。同时,示范工程也积极探索了有效的运行机制及服务方式,并初步形成了多种具有区域特色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
虽然我国保护性耕作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果,但仍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对试验示范的总结,在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1)观念和认识上有待加强。保护性耕作不仅仅是耕作技术的变革,同时带来农作物栽培制度、农田管理措施及传统农耕习惯与管理模式等一系列变化,作物增产和综合效益具有缓释性,多数农民尚习惯于已有的生产方式,更多关注作物产量、近期经济效益和变革带来的风险,对保护性耕作的认识还有个逐步深化和接受的过程。(2)基层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总体偏弱,技术推广人员知识结构亟待改善。从国外发展情况看,保护性耕作推广初期均需由政府加以支持、引导。从我国现状看,基层推广机构的服务手段和装备水平较低,技术推广人员认识水平也不够高,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影响保护性耕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3)技术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农机农艺结合需进一步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农耕制度的技术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一些作物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技术路线尚需进一步完善。农机和农艺的结合需进一步加强,与保护性耕作相关联的技术问题如杂草控制、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与有效利用等尚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实现整体推进。农机的适应性和可靠性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专用机具供应能力需加快提升。(4)保护性耕作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有待确立,市场机制和服务体系有待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及农机专业服务队、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保护性耕作专业服务组织的传、帮、带作用有待充分发挥。
从发展趋势看,保护性耕作技术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农业发展要求,是国际农业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可持续农业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如何从我国国情出发,进一步完善区域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及技术体系,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力度,促进该项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对于保护与恢复生态环境,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作用十分重大。因此,科学制定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对大力推进和有效指导各地开展保护性耕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性耕作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要求“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要求编制实施保护性耕作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要求“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改革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要求“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
第二章 工程建设的意义及必要性
一、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义
对于一个农业和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及粮食产量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是,长期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的生产方式,使得耕地质量下降,水资源紧缺,旱情趋重,农业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我国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统计表明,我国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中低产田比重大,主要粮食产区地力下降,土壤有机质含量低;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4,无灌溉条件的旱地约占耕地面积的60%,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国因干旱减产造成的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总和的2/3;土地荒漠化趋势加重,水土流失总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每年因风蚀水蚀受损的耕地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农田扬尘加重,因风蚀沙化损失的土壤有机质以及氮、磷、钾等有效成分高达5590万吨,土壤养分流失严重;长期大量使用化肥,农家肥和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导致土壤地力不断下降。我国的实践证明,保护性耕作具有保护农田、减少扬尘、抗旱节水、培肥地力、提高单产、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等多种作用,在应对和缓解上述问题方面具有明显效果。
在我国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有利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保障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任务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引导农民了解和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有效方式
国内外实践表明,农民接受保护性耕作需要一个过程。发达国家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场主一般需要5~7年的试验示范,才能将保护性耕作转变为自觉行动。我国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新事物、掌握新技术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难度。因此,需要建立一批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对农民加以培训、宣传、引导,促进我国保护性耕作走上快速发展道路。本规划通过政府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开展工程区建设,在注重项目区农民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建设工程区的同时,具有向工程区周边农民宣传保护性耕作优越性的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走上保护性耕作发展道路。
(二)是提升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
农业机械是保护性耕作的技术载体,需要农机农艺等多技术协作。农机和农艺技术公共服务是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保障,是推广保护性耕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快改变农民传统生产观念、引导农民接受保护性耕作技术的重要力量。多年以来,国家在良种繁育、植物保护、中低产田改造、科技入户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但是农机部门尤其是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建设长期滞后,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保护性耕作大规模实施的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各级尤其是县级农机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建设,为保护性耕作快速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本规划的实施,在注重工程区建设的同时,把国家级的保护性耕作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县级农机技术推广能力建设也放到了重要的位置,与此同时,提出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项目建成后,必将对我国北方15个相关省(区、市)和苏北、皖北地区的技术推广能力和服务能力产生较大的提升作用,也必将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保护性耕作科技支撑能力的客观要求
经过10多年的研究探索,我国已研究成功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与配套机具,应用效果较好。但是,目前的技术水平不能满足大面积推广保护性耕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研发力量分散,研究内容重复;农机农艺结合不足,技术模式不能覆盖所有地区,不能发挥最大效益,需要进一步完善;应用技术研究多,基础理论研究少;在应用效果研究方面,手段落后,科学数据采集困难;企业对机具的二次开发水平不足,生产工艺与能力落后,配套机具保障能力弱。强化技术保障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保护性耕作技术迅速推广普及的必要条件,同时,保护性耕作的推广普及也必然要求更强大的科技能力作为支撑。因此,需要加强保护性耕作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强化保护性耕作基础理论和原创技术研究、应用效果试验、配套机具开发能力,保障保护性耕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为保护性耕作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章 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一、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区域性技术模式
通过十多年大量试验研究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集成创新了适应不同类型旱作区、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包括东北平原区、东北西部干旱风沙区、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北绿洲农业区、黄淮海两茬平作区、华北长城沿线区等六大类型区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试验示范结果表明,这些模式不但农艺上先进可靠,而且机械化作业可行,能够适应我国土地经营规模较小、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农业生产现状。
二、研制开发了先进适用的专用机具
先进适用的专用机具是保护性耕作得以有效实施的必要保证。通过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共同进行的配套研究,我国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研制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已经开发成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型保护性耕作配套机具。主要包括小麦、玉米免耕播种施肥复式作业机具、秸秆还田粉碎机、稻草旋埋机、深松机、植保机械等,并已形成系列,实现批量生产。目前,我国约有100多家企业生产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许多大型农机企业已储备了一批专用机具的制造技术。农业部每年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试验选型,选择推荐一批性能较好的机型,向社会进行公布,为农民购置机具提供指导,国产保护性耕作机具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这些机具能够为开展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三、具备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阶段。中央关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政策导向要求,为加快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提供了有利契机。
我国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42.5%,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由初级阶段跨入中级阶段。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的生产机械化取得了重大突破。近年来,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和采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积极性高涨,为积极推进保护性耕作创造了良好机遇。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也必将为发展保护性耕作提供强大政策动力。
四、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建设管理经验
通过长期以来的实践,农业与农机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措施:(1)重视建章立制。先后组织制定了《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要点(试行)》、《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试行)》、《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监测规程(试行)》、《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等技术文件和管理规范,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专家顾问组,进行巡回技术指导。(2)加强宣传培训。组织编发了《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教材》、《保护性耕作知识问答》、《保护性耕作机具参考目录》、《保护性耕作宣传片》、《保护性耕作宣传画册》等宣传培训材料,采用现场会及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3)探索运行机制。努力建立政府推动、农民参与,以农机专业组织和农机大户为主体,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及维修、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为支撑的保护性耕作综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化服务机制,促进保护性耕作良性发展。这些管理经验,为实施好保护性耕作工程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五、构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
随着全球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保护性耕作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越来越活跃。近年来,我国先后开展的保护性耕作国际合作主要有:(1)实施中加合作项目,争取加拿大政府的支持,组织部分省和项目县的技术管理人员赴加进行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2)组织国际交流与研讨,与加方共同组织保护性耕作专家论坛,与联合国亚太农业工程与机械中心共同组织亚太地区保护性耕作国际研讨会。(3)组织实施瑞士先正达保护性耕作研究项目,支持陕西省农机局和西北农林大学开展黄土高原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4)实施948项目,引进国际先进保护性耕作技术、机具与智力。此外,还编辑出版了中英文对照的《中国保护性耕作》图册,创建中国保护性耕作网站,营造对外交流平台。这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实施保护性耕作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先进技术与经验。
总的来看,保护性耕作在我国的试验示范已取得基本成功,社会和农民已有一定的认识基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开展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时机、条件基本成熟,大面积推广应用是可行的。
第四章 规划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保护性耕作在我国处于初级阶段的特征,以保障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为先导,针对不同区域特点确定我国保护性耕作主导技术模式。规划以机械化措施为主,加强农机农艺结合,以北方一年一熟区为重点,兼顾黄淮海一年两熟区,坚持循序渐进,按照试点、示范、推广的步骤,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构建保护性耕作长效发展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自觉地采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推进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普及应用。
二、规划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我国土地经营规模小、种植制度复杂、区域发展不平衡、技术需求各异等特点,坚持农机措施、农艺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推动技术综合集成,完善创新技术模式,促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
(二)循序渐进,稳步发展
遵循“试验—示范—推广”的科学程序,准确把握不同区域保护性耕作发展水平和特征,根据试验、示范、推广不同阶段的差异,分区域规划,有步骤地开展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建设,带动周边地区保护性耕作发展。
(三)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机农艺有机结合
根据保护性耕作核心内涵,以先进的农业机械为载体,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集成和配套应用良种选择、科学施肥、优化管理等农艺栽培技术,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高产高效农业生产制度和模式,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树立农民是保护性耕作实施主体的意识,工程建设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广泛吸引农民及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依托农机大户、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建立保护性耕作发展的长效机制,保证工程长期发挥作用。
三、建设目标
通过工程建设,基本形成我国保护性耕作支撑服务体系,建成600个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总规模2000万亩,占项目县总耕地面积的3.1%。通过项目建设与辐射带动,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约1.7亿亩,占我国北方15个相关省(区、市)及苏北、皖北总耕地面积的17%。
项目建成3年后,对工程区的经济、生态效果进行监测,与传统耕作相比,达到以下目标值: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平均增产幅度达到5%以上;
耕地的蓄水保墒抗旱能力增强,耕层土壤含水率提高15%左右;
土壤团粒结构改善,地力提高,年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0.01~0.06个百分点;
亩均降低综合生产成本15~30元;
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减少耕地表土流失量40%~80%,减少农田扬尘量50%左右。
第五章 区域划分与技术模式
按照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的总体指导思想及建设原则,以我国西北、东北、华北一熟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并适当兼顾黄淮海两熟地区。根据各地种植制度、自然生态条件等区域特点,将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区域分为六个主要类型区:东北平原垄作区、东北西部干旱风沙区、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北绿洲农业区、华北长城沿线区、黄淮海两茬平作区。按照每个类型区气候、土壤、种植制度特点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需求,提出各类型区主体示范推广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
一、东北平原垄作区
(一)区域特点
东北平原垄作区主要包括东北中东部的三江平原、松辽平原、辽河平原和大小兴安岭等区域,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178个县(场),总耕地面积2.06亿亩。本区年降水量500~800mm,气候属温带半湿润和半干旱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5℃~10.6℃,气温低、无霜期短。东部地区以平原为主,土壤肥沃,以黑土、草甸土、暗棕壤为主;西部地形以漫岗丘陵为主,间有沙地、沼泽,土壤以栗钙土和草甸土为主。种植制度为一年一熟,主要作物为玉米、大豆、水稻,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机械化程度较高。
(二)技术需求
东北平原垄作区的主要问题是雨养农业为主,季节干旱、尤其春季干旱仍是作物生产的重要威胁;土壤耕作以垄作为主体,但形式比较复杂,近年来耕层变浅、土壤肥力退化现象比较严重。本区域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技术需求包括:以传统垄作为基础有效解决土壤低温及作物安全成熟问题;蓄水保墒,有效应对春季干旱威胁问题;通过秸秆根茬覆盖及少免耕等措施,解决土壤肥力下降问题;通过地表覆盖,解决农田风蚀、水蚀问题。
(三)主要技术模式
1.留高茬原垄浅旋灭茬播种技术模式
该模式通过农田留高茬覆盖越冬,既有效减少冬春季节农田土壤侵蚀,又可以增加秸秆还田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其技术要点:玉米、大豆秋收后农田留30cm左右的高茬越冬;翌年春播时浅旋灭茬,并尽量减少灭茬作业的动土量,采用旋耕施肥播种机进行原垄精量播种;保持垄形,苗期进行深松培垄、追肥及植保作业。
2.留高茬原垄免耕错行播种技术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宽垄种植模式,通过留高茬覆盖越冬减少农田土壤风蚀、水蚀,并提高农作物秸秆还田量。其技术要点:垄宽一般在70~100cm,秋收后农田留30cm左右的残茬越冬;翌年春播时在原垄顶错开前茬作物根茬进行免耕播种;保持垄形,苗期进行深松培垄、追肥及植保作业。
3.留茬倒垄免耕播种技术模式
该模式通过留茬覆盖越冬控制农田土壤风蚀,并增加农作物秸秆还田量。其技术要点:秋收后农田留20~30cm的残茬越冬;翌年春播时,采用免耕施肥播种机,错开上一茬作物根茬,在垄沟内免耕少耕播种;苗期进行中耕培垄、追肥及植保作业,深松作业可结合中耕或收获后进行。
4.水田少免耕技术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重粘土、草炭土、低洼稻田,秋季免耕板茬越冬,春季轻耙或浅旋少耕整地,通过秸秆及根茬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并节约稻田灌溉用水。其技术要点:在灌水轻耙前撒施底肥或原茬不动旋耕施肥,沿整地苗带进行插秧;插秧后免耕轻耙;加强生育期管理,尤其重视免耕轻耙前期生育稍缓问题。
二、东北西部干旱风沙区
(一)区域特点
本区主要包括东北三省西部和内蒙东部四盟83个县(场),总耕地面积1.28亿亩。区内地形以漫岗丘陵为主,间布沙地、沼泽,土壤以栗钙土和草甸土为主。年降水量300~500mm,气候属温带半干旱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3℃~10℃。种植制度为一年一熟,主要作物为玉米、大豆、杂粮和经济林果。
(二)技术需求
东北西部干旱风沙区土地资源丰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受地形和干旱、大风气候影响,春季干旱严重,土地退化和荒漠化趋势加剧,生态脆弱。本区域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技术需求包括:通过留茬覆盖,提高地表覆盖度和粗糙度,解决冬春季节的农田风蚀问题;蓄水保墒,有效应对春季干旱威胁问题,提高作物出苗率;通过秸秆还田及耕作措施调节,提高土壤肥力。
(三)主要技术模式
1.留茬覆盖免耕播种技术模式
该模式通过留茬覆盖越冬控制农田土壤风蚀,并增加农作物秸秆还田量,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其技术要点:采用免耕施肥播种机进行茬地播种;苗期进行水肥管理及病虫草害防治;作物收获后,留高茬覆盖越冬,留茬高度30cm左右。
2.旱地免耕坐水种技术模式
该模式应用免耕措施减少秋季和早春季节动土,有效控制冬春季节农田土壤风蚀,并保障播前土壤水分良好,并通过人工增水播种,提高作物出苗率。其技术要点:采用免耕施肥坐水播种机进行破茬带水播种;苗期进行中耕追肥培垄,以及病虫草害防治;作物收获后,秸秆覆盖以留高茬形式为主,留茬高度30cm左右。
三、西北黄土高原区
(一)区域特点
本区西起日月山,东至太行山,南靠秦岭,北抵阴山,主要涉及陕西、山西、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区)的195个县(场),总耕地面积1.17亿亩。该区域海拔1500~4300m,地形破碎,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土壤以黄绵土、黑垆土为主;年降水量300~650mm,气候属暖温带干旱半干旱类型;种植制度主要为一年一熟,主要作物为小麦、玉米、杂粮。
(二)技术需求
本区坡耕地比重大,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其中黄土高原沟壑区的侵蚀模数高达4000~10000t/km2;降雨少且季节集中,干旱是农业生产的严重威胁。本区域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技术需求包括:以增加土壤含水率和提高土壤肥力为主要目标的秸秆还田与少免耕技术;以控制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坡耕地沟垄蓄水保土耕作技术、坡耕地等高耕种技术;以增强农田稳产性能为主要目标的农田覆盖抑蒸抗蚀耕作技术。
(三)主要技术模式
1.坡耕地沟垄蓄水保土耕作技术模式
该模式主要针对在黄土旱塬区坡耕地的水土流失问题,采用沟垄耕作法及沟播模式,提高土壤透水贮水能力,拦蓄坡耕地的地表径流,促进降水就地入渗,减轻农田土壤冲刷和养分流失。其技术要点:沿坡地等高线相间开沟筑垄,采用免耕沟播机贴墒播种;加强苗期水肥管理,控制病虫害;作物收获后秸秆还田,并进行深松。
2.坡耕地留茬等高耕种技术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黄土丘陵沟壑区坡耕地,通过等高耕作法(横坡耕作)减轻与防止坡耕地水土流失和沙尘暴危害,控制坡耕地地表径流,强化土壤水库集蓄功能。其技术要点:采用小型免耕沟播机沿等高线播种,苗期追肥和植保;收获后留茬免耕越冬,留茬高度15cm以上。
3.农田覆盖抑蒸抗蚀耕作技术模式
该模式主要应用秸秆覆盖、地膜覆盖、沙石覆盖等形式,主要在作物生长期、休闲期与全程覆盖等不同覆盖时期,促进雨水聚集和就地入渗、增加农田地表覆盖、抑蒸土壤水分蒸发、减轻农田水蚀与风蚀。其技术要点: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覆盖材料和覆盖数量;免耕施肥播种或浅松播种,保证播种质量;进行杂草及病虫害防治。
四、西北绿洲农业区
(一)区域特点
本区主要包括新疆和甘肃河西走廊、宁夏平原的164个县(场),总耕地面积0.57亿亩。本区地势平坦,土壤以灰钙土、灌淤土和盐土为主。海拔700~1100m,气候干燥,年降雨量50~250mm,属中温干旱、半干旱气候区;光热资源和土地资源丰富,但没有灌溉就没有农业,新疆、河西走廊地区依靠周围有雪山及冰雪融溶的大量雪水资源补给,而宁夏灌区则可引黄灌溉。种植制度以一年一熟为主,是我国重要的粮、棉、油、糖、瓜果商品生产基地。
(二)技术需求
西北绿洲农业区主要问题是灌溉水消耗量大,地下水资源短缺,并容易造成土壤次生盐渍化;干旱、沙尘暴等灾害频繁,土地荒漠化趋重,制约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本区域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技术需求包括:以维持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秸秆等地表覆盖及免耕、少耕技术应用,有效降低土壤蒸发强度,节约灌溉用水,增加植被和土壤覆盖度,控制农田水蚀和荒漠化。
(三)主要技术模式
1. 留茬覆盖少免耕技术模式
该模式利用作物秸秆及残茬进行覆盖还田,采用免耕施肥播种或旋耕施肥播种,有效减少频繁耕作对土壤结构造成的破坏,控制土壤蒸发,增加土壤蓄水性能,并减轻农田土壤侵蚀。其技术要点:前茬作物收获时免耕留茬覆盖或秸秆粉碎还田,土壤封冻前灌水,休闲覆盖越冬;次年春季根据地表茬地情况进行免耕播种或带状旋耕播种,一次完成播种、施肥和镇压等作业;生育期根据需要进行病虫草害防治和灌溉。
2.沟垄覆盖免耕种植技术模式
该模式利用作物残茬等覆盖,采用沟垄种植并结合沟灌技术,应用免耕施肥播种,有效减少耕作次数和动土量,在控制土壤蒸发同时减少灌溉水用量,并控制农田土壤侵蚀。其技术要点:冬季灌水,春季采用垄沟免耕播种机或采用垄作免耕播种机在垄上免耕施肥播种,苗期追肥、植保、灌溉,采用沟灌方式进行灌溉。
五、华北长城沿线区
(一)区域特点
本区属风沙半干旱区的农牧交错带,主要包括河北坝上、内蒙中部和山西雁北等地区的66个县,总耕地面积0.64亿亩。每年春季在强劲的西北风侵蚀下,少有植被的旱作农田,土壤起沙扬尘而成为危害华北生态环境的重要沙尘源地。本区地势较高,海拔700~2000m,天然草场和土地资源丰富;土壤以栗钙土、灰褐土为主;气候冷凉,干旱多风,年均温1~3℃,年均风速4.5~5.0m/s,年降雨量250~450mm。种植制度一年一熟,主要作物为小麦、玉米、大豆、谷子等。
(二)技术需求
华北长城沿线区主要问题是冬春连旱,风沙大,土壤沙化和风蚀问题严重,生态环境非常脆弱,造成农田生产力低而不稳。本区域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技术需求包括:增加地表粗糙度,减少裸露,减少或降低风蚀、水蚀,抑制起沙扬尘,遏制农田草地严重退化、沙化趋势;覆盖免耕栽培,减少或降低农田水分蒸发,蓄水保墒、培肥地力、提高水分利用效率等。
(三)主要技术模式
1.留茬秸秆覆盖免耕技术模式
该模式利用作物秸秆及残茬进行冬季还田覆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增加土壤有机质,采用免耕施肥播种减少动土并保障春播时土壤墒情。其技术要点:秋收后留茬秸秆覆盖,播前化学除草,免耕施肥播种;生育期病虫害防治,机械中耕及人工除草。
2.带状种植与带状留茬覆盖技术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马铃薯种植区,重点针对马铃薯种植动土多、农田裸露面积大及风蚀沙尘严重问题,通过马铃薯与其它作物条带间隔种植技术与带状留茬覆盖技术减少土壤侵蚀。其技术要点:马铃薯按照常规种植方式,其它作物采用免耕施肥播种机在秸秆或根茬覆盖地免耕播种;苗期管理中重点采用人工、机械及化学措施进行草害防控;作物收获后,留高茬免耕越冬,留茬高度20cm以上。
六、黄淮海两茬平作区
(一)区域特点
主要包括淮河以北、燕山山脉以南的华北平原及陕西关中平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河南、江苏北部、安徽北部及陕西关中平原等8个省份480个县(场),总耕地面积3.8亿亩。本区气候属温带—暖温带半湿润偏旱区和半湿润区,年降雨量450~700mm,灌溉条件相对较好。农业土壤类型多样,大部分土壤比较肥沃,水、气、光、热条件与农事需求基本同步,可满足两年三熟或一年两熟种植制度的要求,主要作物为小麦、玉米、花生和棉花等,是我国粮食主产区。
(二)技术需求
本区域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小麦-玉米”两熟制的秸秆利用问题已为农业生产的一大难题,发生大量秸秆焚烧现象;化肥、灌溉、农药的机械作业投入多,造成生产成本持续加大;用地强度大,农田地力维持困难;灌溉用水多,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严重。本区域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技术需求包括:农机农艺技术结合,有效解决小麦、玉米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作物出苗及高产稳产问题;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提高农田水分利用效率,节约灌溉用水;利用机械化免耕技术,实现省工、省力、省时和节约费用等。
(三)主要技术模式
1.小麦-玉米秸秆还田免耕直播技术模式
该模式将小麦机械化收获粉碎还田技术、玉米免耕机械直播技术、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以及适时播种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简化高效施肥技术等集成,实现简化作业、减少能耗、降低生产成本,以及培肥地力、节约灌溉用水目的。其技术要点包括:采用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并配以秸秆粉碎及抛洒装置,实现小麦秸秆的全量还田;玉米秸秆粉碎机将立秆玉米秸粉碎1~2遍,使玉米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小麦、玉米实行免耕施肥播种技术,播种机要有良好的通过性、可靠性、避免被秸秆杂草堵塞、影响播种质量;进行病、虫、草害防治,用喷除草剂,机械锄草、人工锄草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杂草。
2.小麦-玉米秸秆还田少耕技术模式
该模式同样以应用小麦机械化收获粉碎还田技术、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为主,但在玉米秸秆处理及播种小麦时,采用旋耕播种方式,实现简化作业、降低生产成本,及秸秆全量还田培肥地力、节约灌溉用水。其技术要点包括:采用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并配以秸秆粉碎及抛洒装置,实现小麦秸秆的全量还田,免耕播种玉米,机械、化学除草;秋季玉米收获后,秸秆粉碎旋耕翻压还田并播种小麦;进行病、虫、草害防治和合理灌溉。
第六章 建设方案与布局
一、建设方案
根据工程建设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确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工程区建设方案
保护性耕作兼具生产性、生态性和公益性,在大面积推广初期,需要以国家投入为主导,在各类型区典型县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采用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方法,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工程区。近期,以机械化为主体的保护性耕作可作为全国保护性耕作的突破口,在东北和黄淮海平原玉米和小麦种植区的示范推广应注重完善和提高保护性耕作的关键技术和体系,在西北水土流失地区加强农艺与农机相结合的研究和试点示范。中期,在东北、黄淮海农艺与农机已初步成龙配套的地区,在进一步完善耕作模式和技术体系、认真做好经验和成果总结的基础上,加大示范与推广的力度。
工程区建设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主要依托力量,集成配套运用各类农艺措施,规范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县域及周边地区,促进区域保护性耕作的发展。
工程区建设以配置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维修机耕道、平整土地以及机具棚库等附属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同时配置相应的示范培训样机和仪器设备。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对专用机具购置等给予适当补助。
(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方案
根据保护性耕作发展形势和过程建设需要,规划建设技术支撑服务体系。除继续利用好现有省市农机推广、试验鉴定单位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技术力量外,重点依托中国农业大学和部级农机推广、鉴定机构,进行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功能定位:技术研发和理论研究,跟踪、吸收和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完成数据采集,情报收集;特定技术与机具研究,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试验鉴定、选型推荐,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等;总结我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优化组装和集成配套,建立信息处理与服务、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熟化和转移、特定技术创新与研究等技术创新研究平台。
主要职能:建立技术创新研究平台,整合研究力量,解决制约保护性耕作带有普遍性的技术“瓶颈”问题,提供保护性耕作技术与发展研究服务;开展技术模式研究,完善和定型适合我国不同类型区域不同农艺和耕作特点的保护性耕作推广技术模式、机具系统和综合技术体系;开展推广机制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路子,研究保护性耕作有效载体和建立长效机制的理论体系;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不断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加强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工程技术中心下设科研开发部、培训推广部、机具试验检测部。
科研开发部以中国农业大学为主建设,基于整合发挥校内所有保护性耕作研究力量的作用,基于建立我国保护性耕作发展研究龙头,支持开展必要的实验室改扩建,配套野外观测、室内试验、信息处理等科研仪器设备,承担保护性耕作机具研发、技术模式研究、农机农艺措施优化、实施效果监测等任务。
培训推广部以农业部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为主建设,配置图文音像教材编制、信息服务、田间试验等设备,开展推广机制研究,保护性耕作应用理论创新,承担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宣传、信息服务、推广机制研究、标准制订、合作交流等任务。
机具试验检测部以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为主建设,改造试验室,配置机具性能试验、田间测试、制造质量检验等仪器设备,承担保护性耕作机具性能试验、质量检测、机具选型等任务。
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技术中心建成后,总体上由农业部统一协调运行,按照各自任务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加强信息互通、协作配合,为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和普及应用提供指导。
二、建设布局
在六个类型区内,从生态环境、耕地规模、保护性耕作社会认知程度、机械化基础等方面考虑,提出了可操作性较强的项目县确定原则。主要有:
——项目县耕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万亩(农垦国有农场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耕地面积标准宜适当放宽,原则上应在5万亩以上)。同时还要考虑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周边县市的特殊性。
——项目县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原则上应达到40%以上(经济落后、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地区可适当调减),项目县所在区域以平原或半丘陵地区为主。
——生态脆弱区、沙尘尘源区、土地退化区等治理任务较大的地区要重点考虑。
——已开展过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农民对改革传统耕作方式、实施保护性耕作有一定认识。当地政府重视,对推广保护性耕作有积极性。
根据以上原则,经各省推荐,规划选择了北方600个县(场)开展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约占区域内县(场)总数的51%。其中:一年一熟区437个,一年两熟区163个。
分区布局:东北平原垄作区126个,东北西部干旱风沙区74个,西北黄土高原区114个,西北绿洲农业区78个,华北长城沿线区45个,黄淮海两茬平作区163个。
第七章 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保护性耕作工程区和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两个方面。
一、保护性耕作工程区建设
工程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1)更新配置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2)实施机耕道修缮、土地平整等田间工程。(3)建设机具停放场、库棚等附属设施。(4)项目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建设。
共计配置各类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9.1万台,示范样机4674台,仪器设备2.88万台件,修建机库棚、备料间、维修间等218万平方米,技术培训业务用房6万平方米,平整土地3078万立方米,修缮机耕道2.5万千米。
上述工程区建设内容中,更新配置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因各区所实施的技术模式及实施环境条件的不同,机具类别、品种、型号互不相同。其他三项建设内容按统一模式设计,待实施前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按工程建设区的实际情况,予以区别和细化。
(一)东北平原垄作区
在本区域178个县(场)中选择126个县(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每个工程区面积4万亩,总面积504万亩。
每个工程区配置100马力左右拖拉机、破茬复垄施肥播种机、大型深松机、除草机、机载式植保机械等专用机具164台,示范样机7台,配置培训宣传、效果监测、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仪器设备48台件。修建机库棚等4300平方米,培训用房100平方米,修缮机耕道50千米。
(二)东北西部干旱风沙区
在本区域83个县(场)中选择74个县(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每个工程区面积4万亩,总面积296万亩。
每个工程区配置80~100马力拖拉机、免耕施肥补水播种机、秸秆还田机、大型深松机、除草机、机载式植保机械等专用机具180台,示范样机8台,配置培训宣传、效果监测、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仪器设备48台件。修建机库棚等4300平方米,培训用房100平方米,修缮机耕道50千米。
(三)西北黄土高原区
在本区域195个县(场)中选择114个县(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每个工程区面积3万亩,总面积342万亩。
每个工程区配置60~70马力拖拉机、免耕施肥沟播机、秸秆还田机、大型深松机、除草机、机载式植保机械等专用机具138台,示范样机8台,配置培训宣传、效果监测、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仪器设备48台件。修建机库棚等3300平方米,培训用房100平方米,修缮机耕道约38千米,平整土地27万方。
(四)西北绿洲农业区
在本区域164个县(场)中选择78个县(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每个工程区面积3万亩,总面积234万亩。
每个工程区配置70~80马力拖拉机、免耕施肥沟播机、秸秆还田机、大型深松机、除草机、机载式植保机械等专用机具138台,示范样机8台,配置培训宣传、效果监测、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仪器设备48台件。修建机库棚等3300平方米,培训用房100平方米,修缮机耕道约38千米。
(五)华北长城沿线区
在本区域66个县(场)中选择45个县(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每个工程区面积3万亩,总面积135万亩。
每个工程区配置70~80马力拖拉机、免耕施肥沟播机、秸秆还田机、大型深松机、除草机、机载式植保机械等专用机具140台,示范样机8台,配置培训宣传、效果监测、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仪器设备48台件。修建机库棚等3300平方米,培训用房100平方米,修缮机耕道约38千米。
(六)黄淮海两茬平作区
在本区域480个县(场)中选择163个县(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区,每个工程区面积3万亩,总面积489万亩。
每个工程区配置70~80马力拖拉机、免耕施肥沟播机、秸秆还田机、大型深松机、除草机、机载式植保机械等专用机具149台,示范样机8台,配置培训宣传、效果监测、信息采集、交通工具等仪器设备48台件。修建机库棚等3300平方米,培训用房100平方米,修缮机耕道约38千米。
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根据保护性耕作发展形势和过程建设需要以及现有基础,规划只进行国家级的保护性耕作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根据建设方案,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内容包括:
(一)土建工程
改扩建实验室700平方米。其中:科研开发部改扩建实验室500平方米;机具试验检测部改造试验室200平方米。
(二 )仪器设备
配置各类仪器设备共65台件。其中:
科研开发部:配置仪器设备31台件。包括:机具开发与试验设备6台;水蚀风蚀仪器2台;土壤水分、水势、导水率等仪器设备9台件;农田温室气体排放测试设备3台;其它仪器设备11台件。
培训推广部:配置仪器设备18台件。包括:编辑排版、速印等培训教材编印系统5台件;电视录像采编系统4台件;网络服务器、数据收集及影像处理等信息网络平台设备9台件。
机具试验检测部:配置仪器设备16台件。包括:功率、油耗、牵引力等动力机械测试仪器6台;零部件可靠性、检测等仪器3台;地表平整度、土壤蓬松度、播种性能综合试验台等田间测试仪器设备7台。
第八章 效益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将建成高标准的保护性耕作工程区2000万亩,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保护性耕作。工程区农业装备水平大幅提高,传统耕作习惯得到改变,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机农艺等多学科农业技术相结合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普遍应用,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三级保护性耕作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推动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支撑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预计至2015年,通过项目建设与辐射带动,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约1.7亿亩,占我国北方15个相关省(区、市)及苏北、皖北总耕地面积9.8亿亩的17%左右。
一、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可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农民主动采用保护性耕作的步伐将大大加快,同时也可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的意识,促进形成学知识、用技术的良好氛围,提高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保护性耕作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的应用,提高农机化水平,大大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有效缓解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压力,进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保护性耕作工程的实施能够促进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推动优势农产品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二、生态效益
工程实施后,可以有效减少工程区及周边地区地表裸露,减轻风蚀强度,平均减少农田扬尘量50%左右,降低空气中浮尘含量,降低沙尘天气发生的强度和频率;减少耕地表土流失量40%~80%,减少有机质和氮、磷、钾等养分的流失,可持续提高土壤蓄水能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改善大气环境。
三、经济效益
工程实施后,每个生产周期平均可减少田间作业工序1—4次,每年可减少柴油消耗4—5万吨,节省化肥投入50—70万吨,节水3—6亿立方米,亩均降低生产成本15—30元,与传统耕作相比粮食增产5%以上;经测算,2000万亩工程区每年降低各类生产成本3—6亿元;增产粮食2.5亿公斤以上;工程区内每年节本增效总收益达5.5亿元以上。
第九章 环境技术风险评价及规避措施
尽管保护性耕作技术已经被许多国家采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但在我国仍作为一项正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新型耕作技术。在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技术与农业生产环境变化趋势的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国外推行保护性耕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以及前一时期我国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的经验模式,逐步加以完善,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一、病虫草害问题及其规避措施
根据国外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实践看,免耕措施可能导致农田滋生杂草和某些病虫害加重。从我国的多年实践看,草害主要是在长城沿线农牧交错区表现比较明显,病虫害的影响程度与常规耕种模式相比并不突出。因此,对实行保护性耕作农田的杂草控制是主要矛盾。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就是在解决了化学除草后,保护性耕作才得以大面积普及。我国在示范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同时,也非常重视病虫草害防治,不同区域针对杂草类别及其不同生理阶段已选择出相应的除草药剂及灭杀时机;同时,还结合区域特点,推广机械除草技术,主要是使用带有除草翼刀的松土机械,结合中耕等作业切断草根,干扰和抑制杂草的生长,达到控制或清除杂草的目的。从我国近年来的应用实际看,效果比较显著,基本可以有效控制杂草发生。
从国内外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中杂草控制措施看,化学除草是一种效率很高,但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已引起有关人士的关注。从国外的经验看,一是开发新的低毒、低残留高效专用除草剂。二是机械除草,减少除草剂的使用。美国就是通过采用这两种措施,使除草剂的使用量减少了2/3。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在积极开发新型除草剂,同时,也在引进国外机具的基础上,开发出两大系列多种型号的深松、浅松除草机,并已批量生产。另外,一些地方在试点实践中,还总结出许多结合倒茬、接茬作业进行除草的经验,效果很好。
二、土壤耕层紧实和板结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于免耕技术对土壤耕层容重变化及土壤板结问题,在我国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出现争议的原因是免耕技术应用区域及土壤类型不同而引起的。国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应用实践已证实:免耕技术可以有效避免传统长年翻耕形成的“犁底层”,采用深松深耕等少耕技术也可以有效打破犁底层。我国部分地区采用保护性耕作发生土壤耕层紧实及土壤板结问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应用区域有问题,保护性耕作适宜气候相对干旱、农田水分含量相对不高的地区,如果在降水量大、土壤含水量经常保持很高的区域可能出现土壤板结问题。二是应用土壤类型有问题,在地势低洼、土壤粘重的农田,不适宜保护性耕作技术,否则可能出现土壤板结问题。
当前我国推行保护性耕作的区域主要是北方地区,选择的农田主要是风蚀水蚀严重的轻质土壤。此外,我国应用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将少免耕技术与秸秆还田和覆盖技术结合,不会出现土壤耕层紧实、土壤板结问题。为避免此类风险,本工程将在实施区域选择上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区的技术适宜性。
三、技术模式适应性问题及优化措施
保护性耕作不仅仅是耕作技术的变革,还同时带来农作物栽培制度、农田管理措施及传统农耕习惯与管理模式等一系列变化,必须针对各地区具体的自然条件、种植制度、经济水平,建立适应不同类型区、不同作物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病虫草害防治方法及配套机具等方面的综合技术体系,解决当前示范推广中的机具、植保、水肥高效利用、技术模式等瓶颈问题,并加快技术的组装、集成、配套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广泛应用。
规划中推荐了一批具有较强通用性的技术模式,这些模式是经过多年的研究和试验示范形成的,实践证明这些模式能够适应各区域的生产要求。但是从近年来示范应用情况看,在大面积推广时,个别地方可能会因为模式不适应或实施中农民掌握不好、专用农机具的适应性可靠性不够、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影响实施效果,甚至造成产量波动。
应对措施,一是加强实施中的技术指导和效果监测。规划中的模式是推荐模式,而不是强制模式,各地可以在保护性耕作原则下,结合推荐模式,因地制宜的创新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模式。与此同时,拟建的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中心将组织技术力量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形成的新模式,集成推荐给所在区域农民。二是加强示范引导。针对目前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状况,在保护性耕作发展的初始阶段,以国家为主导来示范推动,引导农民正确采用这一先进技术。三是进一步强化农机和农艺的结合,重视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中农艺的基础地位,加强作物秸秆管理、作物轮作、播种质量、除草灭虫、水肥利用、机具选择和操作等关键技术环节的把握,切实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集成配套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强机具的研发改进,重点在专用农机具的适应性和可靠性提高、播种质量保证、免耕施肥技术改进等进行完善。五是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农民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路线和操作规范,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机、农艺等多部门和农作物栽培、土肥、种子、植保等多个技术领域,关系到农作物整个生长周期各个环节。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职责。农业部负责制定《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动态性追踪与检查监督。落实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和机制。
项目县的农业、农机、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各方面问题,为农民群众采用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农机和农业管理部门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机手、村民参与项目实施。同时,制定、推行适合当地条件的保护性耕作模式,保证粮食稳产增产,提高效益。
二、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各级农机和农业管理部门要在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基础调研、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项目申报立项和衔接准备等前期工作。工程建设期内,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初步设计和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承担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认真搞好项目竣工验收,及时移交固定资产,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项目建成后,要积极推进项目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探索项目资产管理和运营模式的新思路新方法,要从运作机制上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依靠农民实现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为确保项目投入的农业机械和场库棚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作用,项目建设要充分依托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项目建设和示范任务,直接向农民提供保护性耕作作业服务。国家补助投资购置的各类新型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使用若干年以后,可根据相关规定,将产权移交给合作组织或合作社,确保项目所购置机具形成真正的生产能力。各有关省应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在制定本省具体实施方案中对固定资产产权及其移交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三、依托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保护性耕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项目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从农机社会化服务